•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林业重大问题,多次视察林区工作,多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据不完全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的重要批示、指示、讲话100多次,涉及林业改革、造林绿化、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2016年1月26日,他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专题研究森林生态安全问题时明确要求,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这些重大战略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融为一体,为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核心是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更好地指导林业改革发展。     学习领会服务国家大局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战略大局;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林业在国家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和使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发展的殷切期望。林业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使命,必须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精准扶贫、应对气候变化等国家大局来谋划、来推动,自觉在服务大局中作贡献、求发展。“十三五”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要始终坚持把改善生态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始终坚持把做强产业作为林业发展的强大活力;始终坚持把保护资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林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关键动力;始终坚持把依法治林作为林业发展的可靠保障;始终坚持把开放合作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发展布局上以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为重点,综合考虑林业发展条件、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沙区植被、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引导林业产业区域集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三区五带”的林业发展新格局。     学习领会改革创新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还亲自研究推动林业改革,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产权模式、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作出了许多重要批示指示,对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绘就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把改革精神贯穿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各项改革,释放林业发展活力。要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我们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全力推动国有林区改革,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妥善化解金融债务,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林区转型。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妥善安置职工,加强资源保护和培育。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升林地生产力水平。认真做好东北虎豹、大熊猫等濒危物种国家公园试点工作,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提供经验。     学习领会加快国土绿化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植树造林,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生态状况的准确判断,是对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伟大号召。我们要深入践行这一战略思想,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造林,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生态面貌。推动国土绿化行动工程实施。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集中连片建设森林,形成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构建国土绿化网络。建设重点包括三北防护林、长江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林业血防、盐碱地造林、干热河谷造林、山体生态修复等。加速推进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依托“一圈三区五带”发展格局,在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基础上,按照主导功能,部署一批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将生态建设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突出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科学经营、强化服务,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形成合力,实行区域集中、政策组合、资金整合、重点突出、绩效优先、责任考核,发挥整体效益,使“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更加聚焦、更加明确、更加有针对性。     学习领会保护优先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是林业的主要职能,要全面保护天然林,保护好每一寸绿色。他还多次就保护天然林、湿地、野生动物等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这些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格外关注,是对加强保护工作的有力保障和最大支持。我们要深入践行这一战略思想,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保护、依法保护的原则,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天然林、湿地、沙区植被、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实现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维护其稳定性、完整性和原真性。一是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全国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二是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完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关键地带生态廊道,争取到2020年,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240处。     学习领会尊重自然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绿化只搞“奇花异草”不可持续,盲目引进也不一定适应,要探索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绿化之路;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禁止移植天然大树进城。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规律的深刻理解和尊崇之心,是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基本遵循。林业作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的主体部门,必须自觉带头尊重自然、敬畏自然,自觉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坚持宜林则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坚持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飞则飞,科学造林绿化、科学修复生态、科学保护森林,加快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坚持不懈推进防沙治沙工程。以我国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区和沙尘暴路径为重点,开展固沙治沙,加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开展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坚持分区化、规模化、基地化治理。     学习领会生态惠民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要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炽热的民生情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赋予了林业在生态惠民、绿色富民、精准扶贫中的新使命。我们要深入践行这一战略思想,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生态服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绿色优质林产品,推进更多贫困人口依靠发展林业精准脱贫。我们将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森林经营,强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重点包括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大江大河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经营、良种培育、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我们要建设林业产业工程。加快发展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竹产业、生物产业、沙产业、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     学习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形象地揭示了生态与经济、保护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当前,这样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许多地方依靠良好生态实现了良性发展,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变成了现实。山区、沙区、林区要实现更大发展,林农群众要实现持续增收,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全面保护绿水青山,积极培育绿水青山,科学利用绿水青山,切实做好山水文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到2050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65亿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不低于8亿亩,林业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稳定在17%以上,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基本建成生态安全屏障,林业生态公共服务更趋完善,林业民生保障更为有力,林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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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国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海洋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  (三)目标任务。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二、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四)建立湿地分级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国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五)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探索开展湿地管理方面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晰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事权划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六)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国务院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指导全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指导本辖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对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要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加快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夯实保护基础。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探索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七)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定全国和各省(区、市)湿地面积管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制定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从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水量、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水鸟种类不低于231种,全国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四、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  (十)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立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由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或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湿地资源利用者的监督。(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  (十三)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近年来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并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和盐碱化土地复湿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各地要在水源、用地、管护、移民安置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条件。(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同级相关部门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十六)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水资源利用要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的生态用水需求。从生态安全、水文联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综合治理方法,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明确技术路线、资金投入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水库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虑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需求。(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十七)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国务院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制定湿地修复绩效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的绩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估和后评估。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十八)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要湿地的监测评价,制定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组织实施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调查周期为10年。省级及以下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加强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十九)完善湿地监测网络。统筹规划国家重要湿地监测站点设置,建立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海洋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生态风险预警,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二十)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国范围、跨区域、跨流域以及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信息。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七、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二十二)加快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督促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地方法规。(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海洋局等参与)  (二十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突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宣传教育。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手段,普及湿地科学知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抓好广大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知识教育,树立湿地保护意识。研究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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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思考

    摘要: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坚持节约和保护优先的发展方针,以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经济发展、水管理落实以及水文化培育为主要框架,构建人-水-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本文在阐述水生态文明建设意义的基础上,剖析了水生态文明的定义及内涵,分析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及目标,探讨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问题及思路,提出了实现水生态文明的阶段目标和具体建议,为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参考。关键词:水生态文明;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价值  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全球变暖、土地沙漠化、森林退化、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为特征的生态危机日益凸显,人类在快速经济发展的同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文明源于人们切身感受到的生态危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结果,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过程。面对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十八大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及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水的演变是生态演变及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以及水害防治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文明要求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具有科学的水生态发展意识,健康有序的水生态运行机制,和谐的水生态发展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1、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态系统最活跃的控制性因素,人类由水而生、依水而居、因水而兴。离开了水资源,不仅人类社会难以为继,任何生命都无法延续。因此,水是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和国家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社会和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水经济发展和水文化继承和培育等方面,涵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生态危机日益凸显进一步强调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性。一是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受人类活动、全球变化和经济社会等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江河实测径流量总体上呈现减少的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北方河流尤为显著。如根据1980-2010年水文资料系列与1950-1979系列比较分析,海河流域降雨量减少约10%,实测江河径流量减少40-75%,地表水资源(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1980-2000年系列与1950-1979年系列比较)减少40.1%。虽然近几年华北地区降水量有所回升,但华北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仍很突出,是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二是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人类在快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国家加大了治污的力度,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仍是发展带来的突出问题。在水体污染方面,2012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85亿t(不含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仍保持上升的趋势;对全国20.1万km河流水质检测评价,37%的河段劣于3类水;对112个主要湖泊共2.6万km2水面监测评价,56%的水面面积水质劣于3类水。在大气污染方面,以北京市为例,根据35个覆盖全市的监测站点自动监测数据分析,空气受到污染(空气质量3级及以上)的天数189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1.8%,其中五级重度污染有45天。而进入2104年,又是接连不断的雾霾天气。造成这种严重的大气污染,天气只是环境条件,重要的是排放污染的长期积累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三是生态系统日益退化。如随着社会发展,人类活动取用水不断增加,石羊河流域从维系几千年的水生湿地生态系统逐渐转变为现今的荒漠生态系统。又如,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水资源短缺的制约,华北地区水资源严重超采,北京地下水位10年下降12m 已形成2650km2沉降区,一些地方地下水位已达基岩,无水可抽,用光了子孙后代的水。还如,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有142个大于10km2的湖泊萎缩,总计面积减少9574km2,占萎缩前湖泊总面积的12%;近20年间我国湿地总面积减少了11.46%。这些变化均对我国的生态系统造成了难以恢复的破坏和久远的影响。我们切身感受到的种种生态危机,唤醒人民要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的建设,以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水生态文明内涵与建设任务  从广义上讲,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体现人类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理念。从狭义上讲,生态文明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因此,生态文明的内涵是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以及和睦和谐的关系。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持节约与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实现水资源的高效持续利用,促进人、水、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要实现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水生态修复和保护。2013年水利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及纲要,提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原则及主要工作内容,强调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组织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水和谐、科学发展、保护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以点带面”为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水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水患调节、资源供给、经济支撑、生态维系、景观娱乐和文化载体等。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分析水生态系统上述功能的退化、残缺和丧失情况来确定建设任务。国家层面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加快健全和完善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的“三条红线”,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快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与保护策略,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严格限制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发展高耗水行业;。2)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区域互补”的国家水资源配置格局。重点推进规划确定的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加强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快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3)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节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构建节约型社会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八大提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强调“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因此,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全面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降低水资源消耗。完善和落实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合理确定工业节水目标,大力推广城乡生活节水器具,发展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支持低碳产业和低能耗低水耗行业发展。4)严格水资源保护  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实施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加强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实施超采区综合治理,防治地下水污染。5)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水生态保护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从源头防治水污染与水质恶化,注重源头防控-中端控制-终端治理措施并重,努力实现工业废水、污水和城乡生活污水的全面处理;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采取全方位、立体化方式,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打造绿色长廊,涵养水源。推进水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统筹规划建设沿江沿河绿化带、小流域生态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构建绿色生态人文环境等。6)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系统保护和谐发展的目标,改变以往单纯强调水利工程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建设对生态系统影响的观念,科学编制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生态技术护岸护坡等措施以及实施严格的河湖治理与管理制度,构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系统保护和谐发展的新局面。7)提高保障和支撑能力  水资源安全保障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功能上,要强化防洪保安及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在工作上,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政府引导作用,引入市场推动机制,同时强调科技创新支撑及法制政策保障。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评价体系,形成适应水生态文明理念要求的制度体系,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施与推进。8)广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水文化提升工程建设,还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景观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是水环境和水生态不断改善的体现,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实效,需要加强全面社会伦理、道德与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营造和创新水文化氛围,传播与弘扬水文化,广泛引导全社会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城市中来。通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面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让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3、水生态文明建设思考和建议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设特色水生态文明。不同的地区和城市有着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发展要求和规划、不同的水情和水问题、不同的文化和地域特色,因此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根据当地的发展要求和规划,充分分析面临的水问题,充分分析当地水生态系统在水患调节、资源供给、经济支撑、生态维系、景观娱乐和文化载体功能等方面功能的退化、残缺和丧失情况,科学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突出阶段性建设重点,稳步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如北京市从市情和水情出发,确立了循环水务的治水思路,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以开源、节流、生态保护为重点,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从2003年起,北京市坚持每年集中综合治理区域内河流水系,如清淤治污、生态护坡等,并实施一系列水循环措施,改善河湖水质。制定政策,加大中水利用的力度,除城区用于环境用水(公园浇灌、街道清洗、洗车等),还在郊区建设了大面积的中水灌区。坚持从源头上治理污染,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与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清洁流域。通过封(封禁治理)、移(生态移民)、补(生态补偿)构建水生态修复的第一道防线(生态修复),采取节(节水灌溉)、调(结构调整)、治(治理污水垃圾)完成生态治理的第二道防线(生态治理区),结合清(清理河道)、育(保育植被)、保(恢复河道景观)实现生态保护的第三道防线(生态保护区)。又如江苏苏州和徐州两市也分别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苏州是水乡泽国的平原水网地区,也是经济发达的人口密集地区,是因水而美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过程中,确定了加强水系连通,确保水流通畅与圩区排涝,加强河湖管理以保护水域面积,合理发展水产、水游、水运等水域经济,发展生态农业减少污染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缓减人水争地争水矛盾,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加强古城水系水巷、古桥古井、各镇古村等历史水文化保护,进一步突出水的流动文化走廊作用,开展现代水伦理和水文化的培育,结合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体系目标,开展十类行动和示范性项目。徐州市也综合考虑当地的人、水、古城、汉文化等特色,提出了严格控制有效考核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人水和谐河湖健康的水生态环境体系、集约高效配置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安全达标引排畅通的防洪排涝保障体系以及汉风乐舞山水彭城的水文化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立足于徐州市区域功能与特色,构建“两带三区”(清水通道保护带、故黄河湿地保育带,西部供水安全保障区、中部城市景观区以及东部防洪安全保障区)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布局。  2)深入分析、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指标体系。我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应立足于中国国情,既要反映水生态自然属性,又要考虑水生态的服务功能;既要立足于水生态的现状,又要考虑发展趋势。所选指标要考虑共性及个性,还要考虑指标的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代表性。指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条件:(1)指标具有导向性,要与当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具有阶段性、地区性和动态变化特性;(2)一般包括水安全、水资源(用水效率、节约用水等)、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水文化等基本内容;(3)在“标准”框架下,应突出地区特点(如南方湖泊蓝藻问题、北方地下水超采问题等);(4)可监测、可评价,可实现、可考核,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5)分约束性指标(如用水总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等)和预期性指标(如灌溉水利用系数、中水利用率等);(6)群众满意度为综合指标,要求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如城市内涝、防洪保安、水源地安全等)。如江苏省暂定的水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包含五大类20个指标,又如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的地方标准,对水资源体系、水生态体系、水景观体系、水工程体系以及水管理体系评价做出了具体的要求,针对上述五大类给出了15个评价指标。  3)顺应自然规律, 保护自然环境。在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避免片面追求区域水生态环境的表面改造,人为导致水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过度建设水生态景观,大搞人工生态湖、人工水系、人工湿地、大搞形象工程。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坚持科学的水生态发展意识,健康有序的水生态运行机制,和谐的水生态发展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保障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4)加强科学研究,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基础问题研究,加强水生态监测、修复与保护的关键技术或工艺设备的研发推广应用,全面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水平。如在边坡护岸技术方面,推广应用植物护岸、山石护岸、卵石缓坡护岸、生态砖护岸等,强化生态护岸技术,如覆土石笼护岸、生态格网护岸以及预制混凝土生态护坡等;在水环境处理与保护技术方面,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技术以及生态技术。加强水肥高效利用,减少面源污染,建设清洁小流域,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源头控制为主的综合治污,推广应用生物有机肥,减少流域面源污染。还如,南京水科院和苏州水利局通过大量的监测、分析、计算,提出了古城区活水自流、水质提升的古城区河道治理方案。在一些河段上建活动型溢流堰、在一些宽浅河段增加河床糙率建大糙率明渠雍水工程,增加水头差,增强水动力条件,实现了古城区水自流的治理目标,辅以截污和清淤等措施,城区河流的水质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5)综合协调,构建河湖健康新水系。水系建设布局需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水空间保护、水资源条件、河湖连通、水系自然完整性以及文化保护的需要。统筹兼顾即要兼顾城市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生态、娱乐、开发等不同功能要求;水空间保护则应严格执行有关水系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止侵占水域、破坏水系,特别要注意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城市水系的改造应充分考虑水量和水位需求,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干旱地区不可过度建设人工水面;宜通过适当的河湖贯通、扩浚等工程手段,形成以主干河道为主、分支河道为辅,河湖连通、蓄引排畅通的水系格局;同时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塑造自然式地形,减少水工建筑物对景观的负面效应,维持水系自然系统的完整性;在文化保护方面,水系布局应尽量尊重原自然水系系统,减少人工调整,且与城市文化定位相符,避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域造成破坏,特别是保护古河、古渠、古城、古镇、古寺、古建筑等。  6)科学认识,加快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载体,是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河湖水系的连通性能直接影响流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水土资源的格局,以及水旱灾害的风险等,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江河湖库自然水系基础上,通过自然营造力和人为驱动力作用维持、重塑或构建满足一定功能目标的水流连接通道,以维系不同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和物质循环。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的基本要求:格局合理、生态健康,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同时需要遵循水文循环与水量平衡原理、承载能力与负荷平衡原理、生物物种与生态平衡原理以及社会学准则。通过河湖连通工程,提升流域供水保障能力和水旱灾害防控能力;维系构建和塑造良好的流域水平衡关系、改善水动力条件,改善流域水环境;维护和修复河湖生态廊道,保持生物多样性,塑造良性生态平衡关系,提高抗干扰和自然修复能力,维护河湖生态功能。此外,要尽可能减少河湖连通工程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  7)高度认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和内容看,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保障(特别是生态用水和农业、生活用水的保障)、水文化的继承和培育等主要任务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和基础性,因此政府应该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和投资的主体,应该进一步增加投入。同时,要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文明要认识到,不同的地区对水生态文明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此外,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与当地当时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紧密相关,同一地区在不同的时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阶段性、区域性和长期性,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全局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不能用短期的经济指标来衡量。  8)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系统服务是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组成物种所产生的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状态和过程。生态环境价值理论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强生态补偿理论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调整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相关各方利益关系,保障生态保护,提高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红线内的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和公益林地等,对因实施生态保护而形成的贡献给予补偿。生态补偿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调节运作,即政府作为增益性和损益性生态补偿主要支付者,主要包括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区域转移支付制度、流域合作等模式,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对产权关系相对明确的生态补偿类型进行补偿,主要包括自组织交易、配额交易、生态标签、排放许可证交易、碳汇交易等模式。4、结语  (1)生态系统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总和;水是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基础。  (2)水生态文明建设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涉及水利工作的诸多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做好规划,抓好试点,扎实推进。  (3)水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先进的理念引导、完善的制度保障、具体实施中更需要科技的支撑。当前,水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生态环境价值理论、生态补偿机制等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亟需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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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十九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毋庸讳言,生态环境成为国家发展的短板,成为人民生活的痛点。要补齐这块短板,治愈这一痛点,下一步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是观念转变。长期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得不紧,除了发展阶段的因素之外,主要还是发展理念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常常为经济发展让路,甚至一些地方有“宁可毒死,不能饿死”的糊涂认识。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再也不能以发展阶段来搪塞、忽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了,更不能做生态环境保护为发展让路的事情了。这种观念的转变不仅仅是企业,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都要转变观念。践行绿色发展方式,首先要做到规划必须是“绿色”的,金融政策必须是“绿色”,消费政策必须是“绿色”的。  第二是制度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是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必须通过机制和制度的保障,国家已经建立了许许多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这是构筑生态安全的屏障。国家须通过转移支付让这些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有充分的资金支持,让在这些地区工作的员工和其他富裕地区一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国家繁荣的成果。同时还需让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样人们才能真正体现到绿水青山的价值,才能让其变成金山银山。  第三是城乡统筹。过去忽视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乡村里面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情形比比皆是。抓生态环境建设,千万不能忽视农村地区。要认识到,只有美丽的城市,没有美丽的乡村,“美丽中国”是不充分的。必须把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在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上做到城乡统筹、城乡兼顾、城乡平衡。“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生态环境问题上,农村也不能掉队。过去农村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牺牲和贡献,现在到了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第四是内外兼顾。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融合起来,与履行《巴黎协定》融合起来。首先在国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好民众的“心肺之痛”,同时通过落实《巴黎协定》和积极参与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传播出去。一方面,中国应百分之百兑现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IntendedNationallyDeterminedContributions)的承诺,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把绿色的能源、绿色的技术和绿色的消费观念融入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型之中。  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关系着民众的身心健康,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只有精准施策,方能提升建设效果,早日铲除民众的“心肺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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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普研究所科普监测与评估中心

    中心主要围绕公众科学素养状况和其它重大科普项目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等业务工作,其主要任务如下:1.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监测评估组织的联系。遵循开放交流、平等合作的原则,建立与国内外相应研究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发展和完善项目监测与评估网络;2.培养和发展一支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熟悉科普实际工作的监测评估队伍;3.开展科普评估的基础理论研究;4.围绕我国科普工作的重点和重大项目,开展评估,提供咨询服务;5.监测我国公众科学素养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定期开展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6.定期和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科技传播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举办专题讲座;7.出版《科普监测和评估报告》,向有关单位提供权威的研究成果,反映科普效果的变化和相关信息;8.建立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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